各党总支: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的转接
重庆市内转接组织关系直接在12371党建信息平台上完成,毕业生党员本人必须明确转入目的地党支部。转往重庆市外的毕业生党员,开具纸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收到介绍信回执联以后,在12371党建信息平台操作。
离校毕业生党员的党费统一交至2020年6月,开具介绍信落款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有效期统一为90天。组织关系按要求在毕业时应及时转出,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报到且反馈回执,避免因转出组织关系不及时而造成“自行脱党”的情况发生。
(一)重庆市外转接
1. 工作单位已落实的毕业生党员
(1)所去单位有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直接转至所去单位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
(2)所去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或因其它原因无法接收组织关系的,可将组织关系转至单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也可以转至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2.尚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党员
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组织关系可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也可随同人事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3.到市外高校学习或就业的党员
考取其他学校研究生或其他高校专升本的毕业生党员,须将组织关系转至其录取院校党组织。为便于准确开具介绍信,毕业生党员要主动咨询相关单位,弄清楚单位党组织的隶属关系、接收单位和接收单位的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名称(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单位)的准确称呼和转入办法。
(二)重庆市内转接
1.学习或工作单位已落实的毕业生党员
(1)单位有党组织的,直接转到接受组织关系的党支部。
(2)所去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或因其它原因无法接收组织关系的,可将组织关系转至单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社区的党支部,或重庆市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下设的党支部。
2.尚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党员
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组织关系可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街道的党支部,也可随同人事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3. 到本市高校学习或就业的党员
应主动咨询相关单位,弄清楚所属党支部,将组织关系转至其录取院校党组织。
二、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归档和交递转接工作
(一)党员材料
请各党总支在认真审查并确定所有档案材料完整,手续完备后,于2020年6月12日前,将党员材料送党群工作部,统一转交综合档案室,归入本人学生档案。各党支部应及时完善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学习工作等情况记载并归档,以便毕业生所去单位党组织继续做好培养、教育、考察工作。
(二)入党积极分子材料
为便于毕业生接收单位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继续考察培养,请各党总支将入党积极分子相关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思想汇报等一并装袋,密封并加盖各党总支印章后由本人签领转交至新单位党组织继续考察。没有领走的积极分子材料,由各党总支妥善保存以备查档。
(三)档案交转接递
在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交转接递过程中,要严格办理登记和交接签字手续,做到有据可查,避免档案材料丢失,确保档案材料完整安全转移。
三、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时间安排
1. 5月25日-5月31日,党支部组织毕业生党员落实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名称,并填写市内、市外《重庆人文科技学院202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情况汇总表》;
2. 6月1日-5日,各党总支审核市内、市外《重庆人文科技学院202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情况汇总表》,然后将转接情况汇总表报党群工作部。
4. 6月8日-6月12日,各党总支请安排党支部书记或辅导员教师1-2人提前预约时间到党群工作部领取并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5. 6月底,各党总支在12371党建信息平台上转出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注意市外转接要收到回执以后在平台上完成。
6. 9月-12月,跟踪调研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落实情况。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各党总支要安排责任心强的同志专门负责组织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工作;组织有毕业生党员的党支部在毕业生党员离校前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加强毕业生党员教育。
2.加强对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的逐一检查,逐项核对,签订移交清单,确保材料完整手续完备。
(二)增强毕业生党员组织观念
1.妥善保管组织关系介绍信,按照规定在介绍信的有效期内转接组织关系并及时将自己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寄回学院。
2.由于毕业生党员个人原因不能按时转接组织关系,造成的组织关系介绍信超过有效期或脱离党组织事实的,由毕业生党员本人负责。特别注意超过6个月未接转党组织关系和未参加组织生活的,按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是预备党员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