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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38期党的基础理论知识学习培训班的通知
日期:2020-09-08 15:44:42  发布人:党群工作部  浏览量:891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分党校):

为帮助广大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了解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端正入党动机,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经校党校研究,定于20209-11月举办第38期党的基础理论知识学习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校入党积极分子

二、培训时间

各分党校授课时间安排在9月至11月,原则上115日前结束授课任务,11月中旬完成考试及阅卷工作。

三、培训方式

各分党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报校党校办公室备案。

四、报名条件和报名方法

(一)报名条件

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我校教职工和在校学生。

(二)报名方式

入党积极分子向所在党支部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由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审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报名条件,确定参训学员名单(学员名册格式见附件1)。要有计划培训,受训学员人数下半年和上半年应基本相当。学员名单由分党校汇总后,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党群工作部备案。

五、培训内容

详见《第38期党的基础理论知识学习培训班教学指导计划》

六、培训管理考核与表彰

(一)培训成绩考核

培训考核由党校考试成绩、学习作业、综合表现三部分构成。其中,党校考试成绩占70%,学习心得占10%,综合表现成绩占20%(根据学员平时学习考勤、讨论发言等综合表现评定)。结业考试由学校党校统一命题,于11月中旬以闭卷的方式统一考试,1123日前各分党校完成试卷阅卷及材料上报工作。

(二)培训登记审核

学员在培训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填写《中共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委员会党校学员登记表》(见附件2),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审核、备查。

(三)结业证书颁发

学员完成规定学业且考核合格,由学校党校颁发党校结业证书。在培训期间存在不服从管理、学习态度不端正、无故旷课、考试不及格或作弊,以及其他严重违反党校纪律者,不予结业。未结业者不能补考,必须重修。

(四)优秀学员表彰

党校结业时,各分党校根据学员学习表现和学习成绩,按参训学员人数5%的比例推荐培训班优秀学员,报学校党校审核并予以表彰。各分党校还可自行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学员。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培训组织管理

各分党校在开班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前,要严格按照党校有关要求,成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教学的组织实施,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制定教学计划(包括教学内容、教学方式、学时安排、学员准确人数、党校纪律等内容),并于92512点前将教学计划(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报党校办公室审核、备查。

(二)做好课程及教师安排工作

各分党校于92512点前将本期党校上课时间表(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报党校办公室(现调整设在党群工作部组织科)。党校办公室汇总后统一安排课程及任课教师。各分党校班主任应提前一天联系任课教师,保证教学顺利进行。

(三)统一安排上课时间

本期党课上课时间统一安排在每周四下午12:40-14:10(国庆法定假日不安排上课)。如有个别调整,请提前联系党校办公室。各分党校自行组织开学典礼和结业典礼。开学典礼时间在928日,以网络方式进行。开学典礼后举行第一次课。第一和第二次课为网络自行观看《厉害了,我们的新时代》和纪录片《厉害了,我的国》。线下上课严格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可采取线上教学方式进行。

(四)严格培训过程管理

各分党校负责人和班主任必须经常检查学员上课、听课情况。必须严格考勤,学员不得早退、旷课。不假旷课一次,即按自动退学处理。特殊情况请假累计超过两次者,本期不能结业,应参加下一期重修。

(五)及时报送培训总结及相关表册

培训工作结束后,应于一周内将有各分党校校长签名的本期培训工作总结纸质材料、学员成绩(含结业学员和未结业学员)、优秀学员名单连同电子版一并报学校党校办公室存档。

 

 

中共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委员会党校

202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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