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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十五期党的基础理论知识学习培训班结业考试的通知
日期:2019-05-20 00:00:00  发布人:党群工作部  浏览量:1051

各分党校:

为做好本期党的基础理论知识学习培训班结业考试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9524日(星期五)124014:10

二、考场及监考人员安排

各分党校所在教学楼,按要求安排考场监考人员(隔位安排座次,每个考场不得少于2个监考人员,并做到每30个人有两个监考人员)。

三、参加考试对象

1、本期党校符合参加考试条件的学员;

2、上期党校考试未及格,本人参加了本期党校的学习的学员,经所在分党校同意,可以参加考试;

3、参加党校学习的学员因病、事假缺课2次以上,或因违反党校纪律被取消党校学习资格者,不能参加党校结业考试;

4、因病、因事不能参加考试的学员,需提前向分党校请假,并经党校教务办公室同意,否则视为自动缺考。

四、考试范围

考试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171024日通过)、《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为主,结合党的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课教材内容和任课教师所讲内容。

五、考试形式

闭卷考试

六、考试要求

1、提前进入考场,按规定座位入座,迟到15分钟后,不得参加考试;

2、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纪情况,按照学校有关考试规定处理。

七、考试的组织

本期党校结业考试在校党校领导下,由党校教务办公室统一安排,各分党校负责组织实施。

  1、主考领导

 主  考:张卫平    副主考: 舒卫华

  2、巡考(巡考安排见考试计划安排表)

  第一组:舒卫华  吴  静  唐湘晖  彭  涛  黄代蓥  陈  希      徐俊生  杨成松  黄  微  王  娜

  第二组:冯沈萍  曹维可  陈婷婷  张琼瑶    

  第一组巡考人员于1235分在文新院大厅(靠外语学院)集合巡考。第二组巡考人员于1235分在政法学院教学楼大厅集合巡考。

3、考 

   李思思  匡丽燕

请各分党校班主任于5241120到党校教务办公室(党群工作部)领取考试试卷。考试结束后,由各分党校班主任将试卷封好,自行安排统一时间,组织教师统一阅卷,阅卷完成后,做好考试成绩的登记、平时成绩的考核汇总,登记合格学员名单,并按5%的比例评选出优秀学员,于531日前将合格学员、优秀学员名单和总结(纸质和电子版)交教务办公室。请各分党校按照上述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好本期党校结业考试及阅卷工作。

 

 

                 中共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委员会党校

                   2019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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