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加强对党员发展对象的培养和教育,确保发展新党员的质量,按照学校党委2020年发展党员计划和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规定,计划近期对今年下半年确定的发展对象进行集中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0年10月上旬--10月23日。
二、培训地点
博文楼1102教室
三、培训方式
集中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
四、课程安排(见下表)
序号 |
培训内容 |
培训学时 |
1 |
(1)重温经典:《共产党宣言》 http://xuexi.12371.cn/2014/10/30/VIDE1414645819230413.shtml |
半天 |
(2)讲座:深度学习《党章》 |
半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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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习文件《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 |
自主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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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记录片《战“疫”一线党旗红》 http://www.12371.cn/2020/06/20/VIDE1592619122246306.shtml |
半天 |
(2)讲座:《争做合格党员》 |
半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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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习文件《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
自主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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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重温经典: 《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毛泽东 1934年1月) http://xuexi.12371.cn/2014/10/30/VIDE1414645826708543.shtml |
半天 |
(2)讲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 |
半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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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习文件《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
自主安排 |
五、培训考核
在培训结束后,将对参加集中培训的学员进行考核。考核由结业考试和综合表现两部分构成,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综合表现包括考勤、课堂纪律、讨论发言、课堂作业及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活动情况等;结业考试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六、相关要求
(一)严格对照标准和要求,确定参训学员
各二级党组织根据《党章》《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及发展流程的要求,确定符合条件的发展对象,填写发展对象备案表(重人科党群〔2019〕6号文件附件5),并按照发展对象培训计划确定参训学员名单,于10月7日将发展对象备案表和学员名单报党群工作部组织科。
(二)强化学习过程管理,小组长协助班主任工作
各学院在学员中指定一名学员作为小组长,小组长在学校党校工作人员即班主任的带领下配合负责考勤、维持课堂秩序、收交学员作业等班级管理工作;表现优秀的小组长可评选为优秀学员。
(三)严格考核程序,确保培训质量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此次发展对象集中培训不合格:
1.违反培训班纪律无故1次及以上不参加集中学习的;
2.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作业或提交的作业有抄袭现象的;
3.在培训期间,因违纪受到学校及各单位书面通报批评或受到其他各种纪律处分者。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党群工作部
2020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