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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下半年发展对象集中培训的通知
日期:2020-10-06 16:15:18  发布人:党群工作部  浏览量:947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加强对党员发展对象的培养和教育,确保发展新党员的质量,按照学校党委2020年发展党员计划和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规定,计划近期对今年下半年确定的发展对象进行集中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010月上旬--1023日。

二、培训地点

博文楼1102教室

三、培训方式

集中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

四、课程安排(见下表)

 

序号

培训内容

培训学时

1

1)重温经典:《共产党宣言》

http://xuexi.12371.cn/2014/10/30/VIDE1414645819230413.shtml

半天

2)讲座:深度学习《党章》

半天

3)学习文件《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

自主安排

2

1)记录片《战“疫”一线党旗红》

http://www.12371.cn/2020/06/20/VIDE1592619122246306.shtml

半天

2)讲座:《争做合格党员》

半天

3)学习文件《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自主安排

3

1)重温经典:

《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毛泽东 19341月) http://xuexi.12371.cn/2014/10/30/VIDE1414645826708543.shtml

半天

2)讲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

半天

3)学习文件《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自主安排

五、培训考核

在培训结束后,将对参加集中培训的学员进行考核。考核由结业考试和综合表现两部分构成,分别占总成绩的60%40%综合表现包括考勤、课堂纪律、讨论发言、课堂作业及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活动情况等;结业考试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六、相关要求

(一)严格对照标准和要求,确定参训学员

各二级党组织根据《党章》《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及发展流程的要求,确定符合条件的发展对象,填写发展对象备案表(重人科党群〔20196号文件附件5),并按照发展对象培训计划确定参训学员名单,于107日将发展对象备案表和学员名单报党群工作部组织科。

(二)强化学习过程管理,小组长协助班主任工作

各学院在学员中指定一名学员作为小组长,小组长在学校党校工作人员即班主任的带领下配合负责考勤、维持课堂秩序、收交学员作业等班级管理工作;表现优秀的小组长可评选为优秀学员。

(三)严格考核程序,确保培训质量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此次发展对象集中培训不合格:

1.违反培训班纪律无故1次及以上不参加集中学习的;

2.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作业或提交的作业有抄袭现象的;

3.在培训期间,因违纪受到学校及各单位书面通报批评或受到其他各种纪律处分者。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党群工作部   

20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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