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保障基层党组织活动开展,根据《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渝委组〔2017〕19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划拨部分党费作为基层党组织活动费用。
请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实施细则》(重人科委〔2015〕54号)的相关要求,规范党费使用和管理。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具体使用范围包括:党员培训;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中共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委员会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