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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5-29 15:55:00  发布人:党群工作部  浏览量:591

各党总支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将2019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的转接 

重庆市内转接组织关系直接在12371党建信息平台上完成,但毕业生党员本人必须明确转入目的地党支部。转往重庆市外的毕业生党员,同时开具纸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收到介绍信回执联以后,须在12371党建信息平台操作。

离校毕业生党员的党费统一交至20196月,开具介绍信落款时间为2019630日,有效期统一为90天。组织关系按要求在毕业时应及时转出,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报到且反馈回执,避免因转出组织关系不及时而造成“自行脱党”的情况发生。

(一)重庆市外转接

1. 工作单位已落实的毕业生党员

1)所去单位有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直接转至所去单位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

2)所去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或因其它原因无法接收组织关系的,可将组织关系转至单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也可以转至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2.尚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党员 

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组织关系可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也可随同人事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3.到市外高校学习或就业的党员

考取其他学校研究生或其他高校专升本的毕业生党员,须将组织关系转至其录取院校党组织。为便于准确开具介绍信,毕业生党员要主动咨询相关单位,弄清楚单位党组织的隶属关系、接收单位和接收单位的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名称(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单位)的准确称呼和转入办法。

(二)重庆市内转接

1.学习或工作单位已落实的毕业生党员

1)单位有党组织的,直接转到接受组织关系的党支部。   

2)所去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或因其它原因无法接收组织关系的,可将组织关系转至单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社区的党支部,或重庆市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下设的党支部。

2.尚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党员 

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组织关系可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街道的党支部,也可随同人事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3. 到本市高校学习或就业的党员

应主动咨询相关单位,弄清楚所属党支部,将组织关系转至其录取院校党组织。

二、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归档和交递转接工作

1.党员材料

请各党总支在认真审查并确定所有档案材料完整,手续完备后,于2018524日前,将党员材料送党群工作部,统一转交综合档案室,归入本人学生档案。各党支部应及时完善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学习工作等情况记载并归档,以便毕业生所去单位党组织继续做好培养、教育、考察工作。

2.入党积极分子材料

为便于毕业生接收单位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继续考察培养,请各党总支将入党积极分子相关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思想汇报等一并装袋,密封并加盖各党总支印章后由本人签领转交至新单位党组织继续考察。没有领走的积极分子材料,由各党总支妥善保存以备查档。

3.档案交转接递

在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交转接递过程中,要严格办理登记和交接手续,做到有据可查,确保档案材料完整安全转移。

三、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时间安排

1. 5月25-6月5,党支部组织毕业生党员提供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名称,并填写市内、市外《重庆人文科技学院2019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情况汇总表》;

2. 6月5-11日,各党总支审核市内、市外《重庆人文科技学院2019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情况汇总表》;

3. 6月12-15日,各党总支上报《重庆人文科技学院2019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情况汇总表》,党群工作部审核汇总表,并将修改意见反馈给各党总支;

4. 618日,各党总支到党群工作部领取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为组织关系转往重庆市外的毕业生党员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5. 618-28日,各党总支在12371党建信息平台上转出毕业生党员(包括市内、收到回执信以后转市外)组织关系;

6. 9-12月,跟踪调研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落实情况。

四、相关要求

1.毕业生党员要增强组织观念,妥善保管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按照规定及时转接组织关系。在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后,及时将自己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交到所接收单位。毕业生党员在介绍信的有效期内持介绍信到新单位报到,由于工作改派、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党组织不接收等原因而无法接转组织关系的,必须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及时回校或通过其它方式与学院党委组织部或原系党总支联系,寻求解决办法,不能丢失、涂改、撕毁介绍信。

2.由于毕业生党员个人原因不能按时转接组织关系,造成的组织关系介绍信超过有效期或脱离党组织事实的,由毕业生党员本人负责。其中超过6个月未接转党组织关系和未参加组织生活的,按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是预备党员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3.各党总支要安排责任心强的同志专门负责组织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工作。党支部应在毕业生党员离校前召开一次组织关系转接专题组织生活会,加强党性和组织纪律观念教育。

4.加强对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的逐一检查,逐项核对,签订移交清单,确保材料完整手续完备。

特此通知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党群工作部

      2019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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