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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十二期党的基础理论知识学习培训班结业考试的通知
日期:2017-11-21 00:00:00  发布人:党群工作部  浏览量:199

各分党校:

为做好本期党的基础理论知识学习培训班结业考试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71123日(星期四)124014:10

二、考场及监考人员安排

各分党校所在教学楼,按要求安排考场监考人员(隔位安排座次,每个考场不得少于2个监考人员,并做到每30个人有两个监考人员)。

三、参加考试对象

1、本期党校符合参加考试条件的学员;

2、上期党校考试未及格,本人参加了本期党校的学习的学员,经所在分党校同意,可以参加考试;

3、参加党校学习的学员因病、事假缺课2次以上,或因违反党校纪律被取消党校学习资格者,不能参加党校结业考试;

4、因病、因事不能参加考试的学员,需提前向分党校请假,并经党校教务办公室同意,否则视为自动缺考。

四、考试范围

考试以《党章》为主,结合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5年修订),党课教材内容和任课教师所讲内容。

五、考试形式

闭卷考试

六、考试要求

1、提前进入考场,按规定座位入座,迟到15分钟后,不得参加考试;

2、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纪情况,按照学校有关考试规定处理。

七、考试的组织

本期党校结业考试在校党校领导下,由党校教务办公室统一安排,各分党校负责组织实施。

    1、主考领导

 主  考:张卫平    副主考: 舒卫华

  2、巡考(巡考安排见考试课程安排表)

  第一组:舒卫华  高廉平  曹维可    放  唐湘晖  黄代蓥      王小娟  杨成松  徐俊生   

  第二组:冯沈萍  黄俊林         

  第一组巡考人员于1235分在文新院大厅(靠外语学院)集合巡考。第二组巡考人员于1235分在政法学院教学楼大厅集合巡考。

3、考 

   傅小  李思思  杨燕瑜

请各分党校班主任于11231120到党校教务办公室(党群工作部)领取考试试卷。考试结束后,由各分党校班主任将试卷封好,自行安排统一时间,组织教师统一阅卷,阅卷完成后,做好考试成绩的登记、平时成绩的考核汇总,登记合格学员名单,并按5%的比例评选出优秀学员,于121日前将合格学员、优秀学员名单和总结(纸质和电子版)交教务办公室。请各分党校按照上述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好本期党校结业考试及阅卷工作。

 

 

 

                 中共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委员会党校

                              2017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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